关于对2017年开封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达标乡镇的公示
根据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“禁实”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》(豫建墙〔2011〕10号)文件要求,尉氏县水坡镇、庄头镇,杞县葛岗镇、泥沟乡、平城乡,通许县孙营乡,祥符区兴隆乡通过验收组评审验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9日至8月18日。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来信来电反映情况,单位反映的要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的要署明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。
受理单位:开封市墙改办、各县住建局
电 话:23933448 23973771
2017年8月9日